公务员辞去公职,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。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,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,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予以审批。
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,可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。
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。
考录制度是整个公务制度的基本内容。
公务员培训情况、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、晋升的依据之一。
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,采取公开考试、严格考察、平等竞争、择优录取的办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