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为犯罪主体要件的特殊身份,不仅是针对该犯罪的实行犯而言,也适用于教唆犯与帮助犯。
错误
暂无解析
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对象受到损害。()
犯罪未遂就是指没有发生危害结果。()
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含义就是“以血还血,以眼还眼。以牙还牙。”()
犯罪客体就是刑法所保护的某种社会关系。()
香港、澳门、地区刑法仅适用于当地,不具有普遍性。